抓实抓好学生营养餐这项惠民工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6-05-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学生营养不良率由4.7%降至3.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刘慧

    2011年5月,刘延东副总理视察宁夏时指示,在宁夏西海固地区启动国家贫困地区学生免费午餐工程试点工作,并将宁夏确定为首批试点省份。这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2年全面推开,目前,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有28万学生吃上了卫生、热乎、可口的免费营养餐,孩子们的营养不良率由3年前的4.7%降到了目前的3.9%。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好“四个保障”:

    财政全额承担,经费有保障。我们把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不给群众增加一点负担。还扩大了试点工作的实施范围,在国家确定的7个试点县(区)基础上,增加了4个自治区试点县(区),这样就覆盖全部贫困县(区),增加的资金全部由财政出。截至去年底,自治区已累计投入膳食专项资金10.1亿元。同时,从2013年开始,我们按照1:24的师生比,安排教师陪餐,陪餐经费也由财政全额保证。这样,既可以使学生就餐有序,又解决了农村教师的就地就餐问题。为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食堂经费财政也想办法解决。这几年,累计投入5.8亿元,新建、改造了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灶房,并通过提高生均公用经费的方式,对食堂运转进行补贴。

    科学合理供餐,营养有保障。一是提高膳食标准。将膳食补助标准由4元提高到5.6元,每顿饭有荤有素。还在一些偏远学校,建设了菜窖,这样冬季也能吃到各样蔬菜。二是营养早餐加午餐。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启动后,我们把两个项目整合了起来,早餐午餐统一保障,为学生在校期间饮食增加营养。三是创新供餐模式。实行学校食堂为主、企业配餐为辅、农户托餐为补充的供餐模式,有92%的试点学校由食堂集中供餐,一些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让企业配送,地处偏僻、食品采购难度大的教学点,选取一些农村家庭,对做饭和就餐条件进行改造,实行托餐,每个学生都能按时吃上营养餐。

    严把食品关口,安全有保障。主要把好“五关”:在准入上,学校食堂、配餐企业逐一验收,家庭托餐点全部备案管理,厨师全部体检,坚决杜绝违反有关规定的事情发生。在采购上,大宗食材集中招标采购,冷鲜食品定点供应,并建立了质量档案,每份食品来源都有出处、使用都有检查。在贮存上,严格出入库登记验收,改善管理设施,严防食品储存中出现污染、变质现象。在清洁上,在水源充足的学校配备高温消毒柜,严重缺水的学校餐具个人固定使用。同时,为使用窖水和井水的学校改造建设储水窖,配备饮水净化装置。在用餐上,实行高低年级错时就餐、分区域就餐,通过“大带小、兄带弟、姐带妹”搭配编组等办法,缩短用餐时间,有效解决了午餐分发时间过长、学生拥挤等问题。

    完善管理机制,运转有保障。我们在试点中探索总结经验,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运转有序的体制机制。一是责任制度化。把营养改善计划列入每年的民生实事,形成了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学校“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二是监测标准化。对学生体质进行3年纵向追踪监测,及时掌握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主要检测指标都有了较大改善。三是监管数字化。对试点学校基本信息、食堂建设、食谱制定、财务账目和食材采购的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建立了从上到下、从政府到学校的全程、系统的监管渠道,保证了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安全、有序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好做法,进一步查找不足,完善增补措施,切实把这项利国惠民的民生工程实施好,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更好地受益。

    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政府考核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蓝天立

    广西是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多,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还有452万,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因为营养跟不上,他们的身高体重比全国平均水平普遍差了2至3个年龄段。

    2007年广西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以来,全区有63个县列入试点,其中:国家试点县29个,自治区试点县13个,市县试点21个,覆盖学校8961所,惠及学生165.93万人。

    计划的实施使我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与2012年相比,学生的消瘦率下降了5.2个百分点,营养不良率下降了6.1个百分点,贫血率下降6.1个百分点。

    这个计划试点启动至今10年,共投入补助资金3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0.6亿元,自治区和市县8.4亿元。比起许多政府重大项目工程,这个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并不算很大,但影响和意义却非同寻常。

    我们的做法是: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自治区、市、县、学校四级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自治区级负总体责任,市级负管理责任,县级负具体责任”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实行校长负责制。自2012年起,我们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并将营养改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部门绩效考评内容。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操作到位。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10多个制度性文件,对食品安全、食堂建设、资金使用、供餐准入、食谱设计、健康监测、实名制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营养改善计划整体运行平稳,没有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补助落实到位。为用好管好资金,自治区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提前预拨,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各试点县积极探索多方参与、共同监督、全程监管、公开透明的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强化食堂建设,确保食堂供餐到位。我们先后出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指导意见》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对学校食堂规划选址、建设规模、内部布置、设施配置和建设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并按照“节约、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先后投入资金28.3亿元,建设食堂6348个,建设食堂面积173.2万平方米,极大改善了学生用餐条件。营养计划校内食堂供餐的学校达到了88.96%以上。

    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我们建立了自治区、市两级督查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每年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每年对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食堂工勤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自2015年起,还直接对试点学校校长进行专项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堂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把这项教育惠民工程进一步抓好抓实。

    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全省226万学生

    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庄长兴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自2011年底启动实施以来,按照国务院要求,陕西省决定将已实施两年多的“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运行,此后3年三次扩大覆盖面。2014年底,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既定目标。目前,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全省所有县(市、区)226万名学生,占比达74%。其中,52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从实施效果看,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明显好转。主要做法有:

    加强统筹,形成合力。主要是加强“三个统筹”。加强政府统筹。总的原则是“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突出各级政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市县各级政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全面推进。加强项目统筹。统筹初中工程、校安工程等项目,积极推动学校食堂建设。到2013年底,累计投入28.3亿元,完成了省内国家试点43个县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将各市区、部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纳入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对财政、教育、卫生、审计、药监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实现经验共享。

    完善措施,强力推进。截至2015年底,省、市、县三级累计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46亿元。创新供餐模式。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7500万元,在15个国家试点县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解决学校食堂供餐不足的问题。目前已建成22个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服务学生15万余名。加大经费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1050元、初中1250元,重点解决学校后勤人员聘用经费和食堂水、电、煤等费用。落实机构和人员。延安、安康市在市教育局建立了常设的营养科并落实了人员编制,33个县(区)设立了单独的营养办(国家试点县13个,地方试点县20个)。各地通过岗位调整、临时聘用、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落实食堂工勤人员2.3万余名,较好解决了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紧缺的问题。

    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始终把食品安全当作“红线”、把资金安全当作“底线”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营养状况监测评估、信息公开公示、配餐中心建设、补充配置校医和应急事件处理等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省学生营养办连续三年对试点县进行了专项督查,规范学校食堂供餐准入、资金监管使用、供餐模式优化和食品安全管理、公开公示等各个环节。省审计厅组织对43个国家试点县(区)进行了专项审计,及时发布审计公告,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加强教育培训。成立省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编印《陕西省学生营养膳食工作指南》,组织营养专家深入市县和学校就营养改善计划政策、食品安全管理知识、营养健康知识、《食品安全法》及应急事件处置等进行宣贯培训和专题辅导。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网络在线访谈、食堂开放日体验、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等活动,解读政策措施,通报实施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打造阳光工程。

    试点地区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杨兴平

    四川省现有营养改善计划国家、省、市三级试点县125个,占全省183个县(市、区)的68%,覆盖了所有“老少穷”县;试点学校12811所,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67%;受益学生371.7万名,占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45%。4年多来,我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试点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健全责任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实施的推进机制。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协调小组,全省各有关市(州)和试点县均成立领导小组。各试点县积极履行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职责,42个县已常设营养办。各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2012年起,省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列入重大民生工程,实行目标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建立月报、简报、通报制度,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和监管体系。

    注重提质扩面。从2012年起,我省在61个国家试点县外,启动58个“老少穷”县同步同标准的省级试点,惠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355.8万人;成都市在第三圈层(经济相对落后)的6个县同标准启动市级试点,惠及学生15.9万余名。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67个民族自治县和民族待遇县的省级试点范围扩大到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新增受益学生23.5万人,实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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